关于《中国生产力报》的通告
各有关单位:
2003 年 4 月 3 日- 2003 年 12 月 30 日,中国生产力学会与亚太经济时报陕西记者站合作编辑出版了《中国生产力》周刊(共 5 期)。该周刊每期由亚太经济时报社编辑,并随主报发行,具体负责人为梁金安。他同时担任陕西省生产力学会秘书长,并由该学会推荐至我会任常务理事。
应当承认,《中国生产力》周刊的出版为从事生产力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家、学者和各界人士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,是一件好事。但是,合作方亚太经济时报陕西记者站违反了双方协议规定,未向我会提供全部稿件进行预先审查,即擅自编辑出版,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。后该周刊负责人梁金安又提出,拟将周刊改名为《中国生产力报》,在香港进行注册,并在国内发行,拟请学会继续给予支持。鉴于此,我会于 2004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会长工作会议,经讨论研究决定,我会停止与亚太经济时报陕西记者站继续合作出版《中国生产力》周刊,并解除双方合作协议,同时不担任《中国生产力报》主办单位。并将此决定通知梁金安本人。
近段时间,我会秘书处频繁接到各地来电询问有关《中国生产力报》是否由中国生产力学会担任主办单位,该报网站上刊登的编委会名单是否属实等问题,并反映该报相关同志假借学会名义,声称我会为主办单位,在外开展活动。
为澄清相关问题,我会特此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中国生产力学会没有任《中国生产力报》主办单位;
二、《中国生产力报》“编委会”名单是中国生产力学会领导名单的翻版,既未征得“编委”本人同意,也未经中国生产力学会同意,纯属捏造。
三、《中国生产力报》若需刊登有关中国生产力学会的任何文件、资料,包括中国生产力学会《会讯》内容,必须征得学会同意,否则视为侵权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中国生产力学会
二 00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|